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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医院利益别损了医生和病人

2016-04-12 09:31:59 童其君来源: 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   

4月10日《羊城晚报》有则消息:医院规定医生给病人开的检查费用要和药费达到1:1,不达标就要扣奖金;医生因此只能“恳求”病人不要只开药而不做检查。最近几天,广州市中医院肿瘤科专家门诊桌面上的一纸“安民告示”引发关注,有医生透露,因为收入与“开单”挂钩,目前该院已有医生护士甚至科室主任请辞。

广州市中医院实施检查费用要和药费达到1:1这一定额管理制度(浮动津贴分配方案),初衷也许是调动医生工作积极性的考核办法。然而,播下的是龙种,却收获了跳蚤,广州市中医院“有心栽花花不发”非但没有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反倒让一些“坚持合理医疗,不能从病人身上赚回来”,不忍心拒治病人的医生“劝退”病人。这或许也是医院始料不及的吧。

医院规定医生给病人开的检查费用要和药费达到1:1,看起来是医院内部之事,外人无权说三道四,实质上是医院是否尊重医生,是否注重保护病人就医权利的大问题。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般而言,好的激励机制,来了病人医生求之不得,医生会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改善服务态度,把病人留住。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然而,完不成定额要被扣奖金,既然医院有规定医生给病人开的检查费用要和药费达到1:1的考核棒,医生只好“适者生存”与医院高度保持一致,劝退要求开中药的,极少有人到中医院做CT等检查的病人。不能“适者生存”的,只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请辞。

医院要利益,医生有底线,病人要实惠。这难道就无法实现三者之间的平衡多赢?但不管如何,笔者始终认为,中医院作为公立医院,保障医院利益别忘了医生和病人。其实,对于此类问题,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公立医院预决算报告制度暂行规定》中就已明确,不得将医院收入指标分解到各科室,更不得将医务人员收入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对于此类问题,除不折不扣执行《公立医院预决算报告制度暂行规定》以外,首要的是从医院的分配制度上破冰,好政策才能得到贯彻执行,“药比超标医生奖金被扣剩两位数病人遭劝退”的新闻才有可能不再“你方唱罢我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