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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永定: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常态

2018-08-08 17:29:42 邱永浪 熊凯俊 阙小琴来源: 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 余琳艳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培丰镇长流村存在“三资”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区纪委对作为时任包村领导的饶某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咬耳扯袖,让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及时“刹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已成为永定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常态化做法。“我们通过加强和规范廉政谈话函询工作,明确谈话函询相关事项,以制度形式确保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教育警醒功能。”永定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熊春生表示。

近年来,永定区先行先试,出台探索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的暂行办法,探索实践党员区领导按照主要职责、主管责任职责一致原则,开展谈话函询的新途径和新方式,持续传导责任压力。2016年以来,28位党员区领导开展谈话118人次,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开展谈话49人次,区直机关党(工)委(党组)书记开展谈话33人次。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69人,占受处理人数1375人的70.48%,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为压实各级党组织在实践“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永定区纪委还综合运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派员参加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分析会等方式方法,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就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破坏了规矩就及时处理,为防止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设置层层屏障。

同时,区纪委采取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打好“预防针”,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廉洁教育常态化。截至目前,已有1100余名发案单位党员干部旁听5起案件庭审,100多个部门2600余名党员参观客家家训馆、客家家风楼等廉洁教育基地,把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关,有效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落实省纪委‘五抓五重’工作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及时纠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永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文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