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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2019-01-28 11:01:21 来源: 永定新闻网  责任编辑:   

尊敬的市民朋友:

你们好!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打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是大家共同的期望!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大力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不在沿街树木、电线杆、箱式变压器上乱吊乱挂物品、不在公共场所乱贴乱画,乱张贴“小广告”。不擅自在沿街建筑、市政设施、园林绿地、公共场地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

2.自觉拆除沿街遮阳棚和破损、失色的广告牌匾;对已设置的户外广告牌色彩剥蚀不洁的及时更新。

3.不以街为市、以路为市、乱摆摊点,不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露天烧烤、流动餐饮、销售商品及其他经营活动。

4.沿街经营门店不要将物品放置在店外经营,一律座店经营,还路于民。

5.按照“门前四包”的要求,及时清理门前堆放的杂物,及时清除门店橱窗上的窗贴门贴;餐饮门店前经常打扫,始终保持店前整洁、卫生。

6.未经允许不要沿街悬挂布幅及标语牌。

7.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停泊在指定停车点,车辆统一按照车头向外依次停放,不得占压人行道。

8.沿街建筑工地要设立围挡,封闭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装载渣土、废料的货运车辆进出城区要自觉封盖严密,不要造成泄撒,污染路面,不乱倾倒建筑垃圾。

9.从事休闲娱乐、生产经营、建筑作业等活动,要自觉控制声响,不要产生噪音污染。

10.不从事违法建设活动,不私搭滥建。

11.不损坏园林绿地和花草树木,爱护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不向绿化带、下水道内倾倒垃圾。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加强城市管理,需要全体市民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主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现象!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对违反市容管理、破坏人居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 0597-3253811。

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