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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三类电信诈骗案件

2019-01-30 09:24:42 来源:   责任编辑:   

1月25日,江西省反信息网络诈骗中心发布典型案例并提醒广大市民防范三类易发的电信诈骗案件。

典型案件:利用QQ、微信冒充老板、亲友诈骗

2018年7月27日,新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受害人刘某报案称,当日上午8时许,有人使用腾讯QQ冒充其公司董事长张某平将其拉入一个群聊,并以董事长的名义要刘某通过公司账户支付一个合同的保证金,金额为95万元。刘某转账之后,张某平说需要再增加300万元保证金,刘某此时觉得事情不对劲,就打了董事长张某平的电话,询问之下,发现自己被骗了。新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立即展开侦查,成功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冻结涉案资金90余万元。

警方提醒:防范三类常见的电信诈骗案件

积分兑换诈骗。不法分子大多打着手机运营商和银行的名义,利用伪基站等工具对发送号码进行篡改,短信中夹带带毒链接,诱骗手机用户点击。

“红包”诈骗。不法分子利用朋友圈、微信群散播一些网址链接,用免费领取现金红包为诱饵。手机用户点击这些链接,会被要求先关注微信号或填写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等信息,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钓鱼网站诈骗。不法分子发送类似“因系统检测到您的微信在异地登录,并已关闭部分功能,请登录某某网址重新激活……”的诈骗短信,诱骗手机用户打开链接,按照虚假“微信安全公告”要求提供本人微信账号、密码、支付密码等信息,导致微信账号、密码、支付密码被盗,账户资金被转移。

做到“四要四不要”,可最大限度避免财产遭受侵害。“四要”: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手机和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网上聊天时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四不要”:不要连接陌生WiFi,有些WiFi容易导致支付账号密码被盗;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将支付密码与账号登录密码设为同一个;不要将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手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