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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向首批判决办证业主送达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2019-06-12 10:16:09 来源: 永定新闻网  责任编辑:   


永定新闻网讯(陈锦安 郭媚)近日,永定区某小区范某等7户业主终于在购房6年后,从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上领取到期盼已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据悉,这是永定首例因开发商未协助,法院为购买商品房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案例。

据介绍,2013年5月25日,范某从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位于永定区凤城街道某小区的房屋一套,范某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14年9月4日前协助业主范某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但范某在2014年10月22日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未领取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015年两证合一后,开发商亦迟迟未协助范某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无奈之下,范某只好向永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办理不动产权证,并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二审判决生效后,范某遂向永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月案件移送到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分别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住建局、测绘公司及各家银行了解该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土地出让金补交、税收缴纳、按揭抵押等问题,理清了该小区当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情形。3月,执行法官组织所有已判决办证业主座谈,向业主了解每一户业主办证需求,并向每户业主送达经执行法官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整理的《××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业主应提供材料》,指导业主在一个月内提交。当天下午,执行法官按抵押银行分类,分别向各抵押银行发出征询函,就如何在不损害银行抵押权的情况下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事宜与各家银行主管面对面沟通。

各项手续准备好后,5月,永定法院向各抵押银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官与所有办证业主、银行工作人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努力下,完成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手续。在银行他项权证办理好后,范某等7户业主顺利领取到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