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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

2022-06-29 11:32:21 来源: 永定新闻网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综合管理,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行为,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总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龙岩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产生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二、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本城区内的所有建筑垃圾一律由已取得建筑垃圾承运资质的企业承运,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活动。

三、城区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统一使用专用车辆承运,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辆整洁,采取密闭措施装载运输,不得违法超限超载,不得沿途遗漏、抛撒和带泥上路,污染环境,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场或核准处置地点。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倾倒,不得将有害垃圾、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消纳建筑垃圾。

五、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龙岩市永定区建筑材料运输及

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治理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