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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新闻网讯 (阙小琴 苏冠生 张丽华 陈立烽)行政首长从“不出庭”,到“出庭”又“出声”,人民陪审员从无到有,再到能陪能审能议……永定区人民法院在提升司法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了解“民意”,采纳“民智”,善解“民情”,不仅保障了公平、正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更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知民意,行政首长百分百出庭应诉 2017年12月27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原告翁某诉被告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第三人唐某行政登记一案。争议成功化解得益于该区民政局副局长邱香才以行政首长的身份出庭应诉。原来,在2017年10月,翁某办理离婚手续时发现结婚登记本上的身份证号码有误,导致其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一气之下将民政局告上法庭。永定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向民政局发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通知书,邱香才不仅积极出庭应诉,还在庭上主动“发声”,表示会妥善办理翁某事宜。2017年12月25日,民政局为翁某重新办理了结婚证,翁某也成功办理了离婚手续,事情圆满解决,翁某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作为分管领导,邱香才说这是他第一次出庭,感触很深:“不管是胜诉还是败诉,对我们业务部门而言都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对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方面均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永定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江麟介绍,自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制度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1件,结案172件,经协调后原告主动撤诉的占已结案件的40.01%,结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均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 “行政首长出庭,可以比较全面地把握案件的利害关系,知晓哪些行为是合理合法,哪些行为违法违规,这对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提高行政效率很有好处。”江麟说。 纳民智,人民陪审员“能审能议” 2015年4月,永定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国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单位,自试点开始至2017年底,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案件审理2060件,参审率94.45%。 记者从永定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通过“定向分类、名额控制、随机产生”的方式,该院共产生了人民陪审员20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2名,乡镇(村)干部及普通群众128人。为破解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难题,永定区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陪审员参与事实审规则,对庭前阅卷、庭审发问、合议庭评议等进行规定,并探索事实审分类引导机制,将刑事、行政、民事领域共通问题归纳总结编撰成册。 “有了引导手册,我们参与案件事实审理的思路更清晰了,发言也更有底气了。”2017年10月27日,在手册的帮助下,人民陪审员廖利明快速理清了一起“民告官”案件需查明的事实问题,促使其在庭审上积极发言。 据了解,该院确立了人民陪审员在合议中对事实认定先行发言的原则,并加强法官指引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定格式化的事实问题列表,帮助陪审员快速对案件进行事实认定。 此外,该院还率先在全市法院探索邀请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委会的制度,将陪审员发表的意见特别标注、记录在案,确保让陪审员在“庭外”真议、真监督。 解民情,祖训家规常态化运用 “林氏家训有云:家有法度,代有设施。为吾子孙,奉亲孝事长悌。一本所生,亲疏无多,何必太分你我?共楼居住,出入相见,最宜重法人伦。”2017年10月25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岐岭法庭法官范志敏巧用客家家训调解了一起同胞兄弟为争祖遗土楼房产“中柱楼”对簿公堂的案件。“此案的原被告双方是同胞兄弟,同为土楼人,从小受客家祖训家规潜移默化的影响较深,从此方面入手调解将事半功倍。”范志敏说。 自永定客家家训登上中纪委网站后,社会影响力日益凸显。永定区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组织法官前往土楼客家家训馆,参观收集辖区内的客家祖训家规,并倡导法官将客家祖训家规运用到案件的调解、审理、执行全过程。 “客家祖训家规作为客家文化的重要载体,十分注重人的道德修养,将祖训家规引入审判执行工作,既是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是对审判执行新理念的创新。”永定区人民法院院长郭盛元表示,该院正积极探索建立客家祖训家规常态化运用制度体系,推进案件审判执行,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建设需要法治文化的支撑,客家家训饱含和睦、规矩、理法内容,对老百姓具有很好的道德教化作用。”永定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选海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