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民居土楼安全工作

来源:永定新闻网 | 作者: | 时间:2019-01-21

永定新闻网讯(刘永良) “楼上部分线路未套管;一楼电表箱外部线路接头铺设不规范;消防指示标志不明确。”……最近,永定区广泛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传统民居土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到1月14日,对排查出的115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并要求相关乡镇(街道)村(居)、行政部门、文物使用者和传统民居土楼使用者,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彻底整治。

据了解,永定区拥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4处95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51个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11个点。另外,洪坑土楼群、高北土楼群、初溪土楼群、衍香楼、振福楼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近年来,永定区整合各种资源,争取上级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文物建筑消防设施配备,积极开展世界遗产土楼、以及“国保”“省保”“县保”的维修工作,加强文物建筑安全隐患整改。但是,目前仍有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传统民居土楼存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消防设施不够齐全、保护职责不够明晰、县保和“三普登录点”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影响了安全。

为此,永定区要求相关乡镇(街道)村(居)、区直行政部门、文物使用者和传统民居土楼使用者,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合理实施、分类汇总”的原则,对各自负责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民居土楼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梳理排查,加强安全监管。 

永定区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区直行政部门、文物使用者和传统民居土楼使用者的职责,加强保护。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三普登录点”的土楼进行常态化管理,土楼安全管理工作列入乡镇(街道)绩效考评。对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其它传统民居土楼,参照“三普登录点”的土楼进行管理,由乡镇(街道)组织各村(居)建立传统民居土楼名录和相关档案,督促各村(居)、土楼所有权人履行好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作。

永定区还要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保护机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责任不明确、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区土楼管委会督促世界文化遗产土楼所在乡镇、村和使用者落实好安全保护措施。区住建局检查、指导和监管其它传统民居土楼安全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巡查整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文物建筑内开设商店、饭店、民宿、照相等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区教育局指导、督促全区中小学校加强中小学生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传统民居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此外,永定区要求文物使用者和传统民居土楼使用者承担起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民居土楼安全直接责任,负责日常管理、修缮和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