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冒充警察骗财骗色获刑罚

来源:闽西日报 | 作者: | 时间:2019-10-14

□通讯员 陈立烽 蓝秀华

永定男子刘某达,冒充警察与多名女性交往,利用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通过编造各种环环相扣的“剧情”骗财骗色,最终在一次行骗时被抓获。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达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冒充“警察”身份

编造谎言带人“逃难”

杨某连是永定一家理发店的老板娘,刘某达是杨某连理发店的常客,经常来店里洗发理发,有时候也会来店里蹭网,一来二去,俩人便熟了起来。杨某连会对刘某达说一些家里的琐事,刘某达则谎称自己是警察,跟杨某连分享自己一些“办案”的趣事。在聊天过程中,杨某连告诉刘某达自己夫妻关系不和,并且怀疑丈夫在外面有人了。刘某达对杨某连谎称自己可以查询到其丈夫的信息,杨某连便叫刘某达帮忙调查其丈夫。

三四天过后,刘某达来到杨某连的理发店,对杨某连称自己已经查清其丈夫的情况了:杨某连丈夫在外面有情人,且育有三子。又过了十来天,刘某达再次来到杨某连店里,谎称自己通过监听得知,杨某连丈夫在外面又生了一个儿子,为了能与“小三”顺利结婚,现在已经叫了四个人来谋杀杨某连,而自己则是公安机关派来保护她的。杨某连听后就紧张得想去外地躲起来,刘某达见机告诉杨某连自己刚好要到外地出差。杨某连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样,表示自己想跟刘某达一起走,于是俩人便一起外出“避难”,从永定出发,一路前往广东、昆明等地,并同居在一起。

见钱财起贪心

借口保管迟迟不还

在“逃避追杀”期间,杨某连怕自己将来和丈夫离婚分不到财产,就把存放在银行里的金银首饰取出来换成现金,并把自己的存款都取出来,一共8万余元。看着这么一笔钱,刘某达心动了。他告诉杨某连,一个弱女子身上带这么多钱,让他很不放心。于是刘某达哄着杨某连把钱都交给自己保管。

在外面逍遥了一段时间后,刘某达告诉杨某连,永定有一家石场的老板叫他回去帮忙。于是俩人从昆明回到了永定。回到永定后,杨某连的家人察觉杨某连可能被骗,于是杨某连的儿子通过亲情打动了母亲,让她回到家里。

回到家后,杨某连与刘某达依旧保持断断续续的联系。杨某连要求刘某达归还当初替她保管的现金,却迟迟没有收到钱款。那笔钱除了杨某连本人开销人民币1.4万元外 ,其余6.6万余元都被刘某达拿走。杨某连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假冒身份上瘾

“捞人”不成终被识破

假警察的身份让刘某达尝到了甜头。回到永定后不久,刘某达又一次以警察的身份进行诈骗。2018年11月,刘某达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王某的微信,并自称在派出所上班。俩人平时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凑巧的是,几天后王某的男朋友一行三人因嫖娼被派出所抓获。王某立马想到自己前几天才添加的一个微信好友是在派出所上班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办法把男友“捞出来”。

于是,王某向刘某达求助,刘某达告诉王某,只要及时交罚款,就可以不用拘留。一开始王某半信半疑,不断在微信上询问刘某达的真实名字。刘某达刚好有一个同学叫刘某生在该派出所上班,便告诉王某自己叫刘某生。于是王某相信了刘某达,并通过微信分四次转账给刘某达人民币5000元。其间,刘某达为进一步取信于王某,甚至编造了王某男友的朋友大闹派出所的故事。

钱转过去后,王某发现自己的男友迟迟没有放出来,想约见这位“刘警官”,却被一直推脱说没空。王某便对刘某达的警察身份产生怀疑,随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将刘某达抓获。

另查明,刘某达曾两次因犯盗窃罪分别在2009年11月、2016年9月被永定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有期徒刑7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1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达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编后语

人民警察是秩序的维护者,上述案件中刘某达冒充“警察”身份,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形象,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严惩。广大群众在遇到困难需要寻求帮助时,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否则,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