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坎市镇预防为主,调解为先 妥善化解一起刑满释放人员家庭纠纷

来源:闽西日报 | 作者: | 时间:2022-07-25

永定坎市镇预防为主,调解为先

妥善化解一起刑满释放人员家庭纠纷

□ 通讯员 刘永良 阮钲清 肖茹元

“我本以为要打一场漫长的官司,谁知经过你们做工作,事情得到解决。你们这是真正地为群众办实事,实在太感谢了。”近日,永定区坎市镇成功化解一起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当事人蒋某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表达真挚的谢意。

蒋某原是四川省巴中市人,1995年经他人介绍入赘给坎市镇文馆村一丧偶的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生育子女。2015年11月15日,蒋某与妻子卢某家庭因长期积怨,意图杀死妻子卢某,致使卢某及其孙子温某受轻伤,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6年12月,卢某向永定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在房屋和竹林等共同财产上未做出处理。

2022年5月24日,蒋某刑满释放。为解决蒋某与卢某在房屋和竹林等共同财产问题发生的纠纷,坎市镇党委、政府未雨绸缪,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民生为重。镇党委书记郑良太要求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一线,严防“民转刑”。一方面,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调处房屋和竹林分配比例上的争议;另一方面,与蒋某四川老家的亲人联系,协助解决蒋某生活后顾之忧。

5月18日,坎市镇召开维稳工作会议,制定有效的稳控方案,成立了由坎市司法所、坎市派出所、镇民政办、文馆村包村工作队为主的稳控小组,迅速落实蒋某出狱后的衔接、安置和共同财产争议处理事宜。5月24日,蒋某一出狱,镇稳控小组及时落实临时安置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同时,根据蒋某的诉求,做好调处化解和思想教育疏导,主动介入处理蒋某与前妻家的共同财产纠纷。

这期间,稳控小组多次上门到卢某家里做思想工作,从人身安全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劝导家属冷静处理与蒋某的共同财产纠纷。但是,卢某对蒋某诉求不予认同。稳控小组便不厌其烦地从法律层面为卢某答疑解惑,讲解《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以及《民法典》中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后,卢某及其家属表示认同蒋某的诉求。但是,在补偿标准上又有分歧。这时,稳控小组拿出客家家训,和风细雨地同卢某及其家属进行谈心,“常怀感恩常快乐,莫记仇怨莫纷争。”“居家贵和睦,情暖喝水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倾心化解卢某心理的“疙瘩”。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卢某及家人同意给予蒋某5万元的经济补偿,接近蒋某的补偿诉求。

与此同时,稳控小组工作人员联系蒋某远在四川的外甥朱某,告知蒋某出狱后在坎市的临时安置情况及有回乡养老的想法。朱某表示尊重舅舅的意愿,期盼蒋某早日返乡团聚,愿意服侍他终老。这时,稳控小组工作人员找来蒋某,用亲情感化他。蒋某也对自己给前妻家庭造成的伤害深感愧疚,答应接受卢某的经济补偿。稳控小组又协助蒋某办理坎市户籍注销及四川落户的手续。近日,双方到坎市司法所签订了调解协议,蒋某于7月初满意地回到了四川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