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倒卖真品卷烟也违法

来源:永定新闻网 | 作者: | 时间:2023-01-04

无证倒卖真品卷烟也违法

□ 陈立烽 孔晗悦

众所周知,烟草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品,非法制造烟丝、卷烟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倒卖的是真品卷烟,是犯罪吗?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两起倒卖真品卷烟的非法经营罪案件。

案例一

2019年8月,被告人孔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无证非法经营卷烟,使用龙岩市永定区某乡镇的10户卷烟零售户的许可证号,以为卷烟零售户垫资的方式向烟草公司订购卷烟,并支付订购款。当龙岩市永定区烟草公司将订购的卷烟送达零售户店中后,各零售户将自己需要销售的卷烟留下,并将卷烟款付给被告人孔某,被告人孔某将各零售户不要销售的卷烟运回其家中存放。期间,被告人孔某还前往永定区其他乡镇街道收购卷烟。被告人孔某将其订购、收购的卷烟非法出售给附近一些做喜事、丧事的人及厦门经营卷烟的翁某某。被告人孔某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多次非法销售给翁某某共计23522元卷烟。

2022年1月16日,执法人员在被告人孔某房屋中查获七匹狼(红)、利群”等63个品种1650条卷烟。经鉴别,上述卷烟均为真品卷烟,进货价共计18万余元。综合被告人孔某的其他相关情节,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孔某非法经营卷烟21万余元,非法获利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物品,涉案金额达21万余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被告人相关情节,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二

2022年,被告人张某某在龙岩市新罗区收购了一批卷烟,后以约800元价格雇请被告人廖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将上述收购的卷烟运输到广东省揭阳普宁市销售。龙岩市永定区峰市省级公安检查站工作人员在被告人廖某某驾驶的小轿车内查获成品卷烟,经清点总计9个品种555条卷烟;经烟草部门核价,价格共计72350元。经查证,被告人张某某和廖某某均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零售许可证等证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廖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物品,涉案金额72350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相关量刑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无证销售真品卷烟也违法。法律保障合法、正当的市场交易,但并非所有商品都可以自由交易。烟草作为国家专卖管理物品,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由专门机构负责,必须要有烟草专卖局的许可证才可以经营烟草制品。大家要以依法诚信经营为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遵守烟草管理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