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重拳打击假药售卖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24-04-26

永定新闻网讯(谢易玲)近年来,永定区市场监管局持续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聚焦民生需求和社会关切,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各项整治工作,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取得初步成效。 

一方面,永定区市场监管局加大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积极引导消费者到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另一方面,永定区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以“铁拳”行动为抓手,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风险防控,以“铁的”手腕,“实的”举措,严厉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药安乡村”新环境。

为打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力、孤军奋战的难题,永定区市场监管局积极与卫健、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建立部门之间“左右衔接,合力执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行刑衔接工作力度,确保打假打在“关键点”,案件办在“高质量”,共同守护群众的药械质量安全。

2021年7月,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被告人陈某水,多次到龙岩市新罗区某汽车站门口以每盒10元的价格购买“德国黑金钢”“天天硬”等12种壮阳药品,之后与其妻子黄某云、儿子陈某汀三人将壮阳药拿到龙岩市不同乡镇的墟天市场上以每盒约25元的价格摆摊销售。2022年10月8日,被告人黄某云、陈某汀在永定区某镇摆摊销售壮阳药时被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查获“一炮到天亮”“天天硬”等12种壮阳药品共计73盒。经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龙岩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鉴定,12种壮阳药品中,11种涉案药品含有“西地那非”化学药成分。经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11种物质属于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没有国家药品标准,也没有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但检出化学药成分,可以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2024年3月7日,永定区人民法院以犯妨害药品管理罪对陈某水等3人进行判决。其中,陈某水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千元,黄某云、陈某汀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

“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经营药品。含有‘西地那非’化学药成分的壮阳药,可能导致部分人群血压下降、引起头昏脑胀,极易产生药品不良反应,严重危及农村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危害极大。”永定区市场监管局业务股室负责人说,司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判处刑罚,体现了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