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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家庭最高可享20万元补助

2016-03-11 09:07:09 陈则周来源: 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   

记者近日从省总工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省总工会决定建立省级困难职工特别救助制度。制度规定,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可享受到2万元至20万元的补助。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我省境内在职职工如果遭遇重大工伤事故,以及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或者突发急病、重病,且确实家庭很困难的,在扣除所有医保、保险、救助等款项之外,个人自付部分仍达到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省总工会将启动特别救助机制,给予相应困难职工家庭不低于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封顶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