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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下发 明确征兵六条“禁令”

2016-08-15 09:31:31 张宝印 贾启龙来源: 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   

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记者 张宝印 贾启龙)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军委纪委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廉洁征兵工作中的六条“禁令”: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征兵工作,或利用职权影响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压力;严禁征兵工作人员参与涉及其子女和近亲属的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审批定兵等工作;严禁接兵人员回原籍、入伍所在地或配偶原籍所在地县(市、区)接兵;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应征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土特产等财物;严禁接受应征对象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要严明纪律规矩,有违必查、有纪必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所有来信来访必须认真受理、专人负责、逐一登记、查实见底。对反映征兵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特别是私分、买卖征集指标和收受钱物问题,要依纪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构成违纪的,对直接责任人可先作停职、调离、免职等组织处理,再按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查处直接责任人外,还要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