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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父亲无证肇事 儿子冒名顶包

2018-06-25 10:14:00 陈立烽 张丽华来源: 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   

在现代法治社会,替亲人隐瞒犯罪事实可能构成犯罪。闻听父亲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急忙从别处赶到现场的儿子向交警称自己是肇事司机,试图为无证驾驶的父亲顶包。近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儿子替父亲包庇犯罪事实的案件,一审以包庇罪判处卢某海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无证驾驶 肇事父亲让儿顶替

“儿子,我跟一辆拖拉机追尾了,你赶紧过来。” 2017年8月10日,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卢某海接到父亲卢某旺的电话,让他赶紧到交通事故现场。

原来,当天中午2时许,卢某旺无证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从永定抚市镇往坎市镇方向行驶,未料与前方一辆同向行驶的手扶拖拉机发生追尾,造成卢某旺及拖拉机司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卢某旺打电话联系医院救助伤员后怕担责,遂离开现场。同时,他想到自己未取得驾驶证,为了让保险公司理赔,就打电话联系儿子卢某海,想让儿子到事故现场冒名顶替。

接到电话的卢某海心急火燎。想到父亲前两年因交通肇事被判过刑,不能让父亲再去坐牢,便同意了父亲的提议。他一方面向交警报了警,另一方面立即驱车赶往事故发生地。卢某海到达肇事现场后,拖拉机司机已被送至医院救治,他便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

“我开车追尾他们的车子。”不久,民警到达现场后,卢某海坚持说自己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并向民警陈述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

露出马脚 多方取证揭穿谎言

“卢某海吗,请你再来一趟派出所。”2017年8月21日,卢某海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让其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原本以为已经蒙混过关的卢某海并未在意,以为只是再问些关于交通事故的事情,就立即赶到派出所。

事实上,民警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调取了卢某海的通话记录,发现了疑点,怀疑卢某海并非肇事者,就再次让卢某海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事故发生时,具体是几点?当时你在哪里?确定在事故现场吗?”卢某海到达派出所后,未料到民警会问这些问题,他预感到冒名顶替的事可能被识破了,但仍抱着赌一赌的心态坚称事故发生时他就在现场,并且系肇事司机。

“经过调查取证,我们发现你当时是从其他地方开车来到现场,你怎么可能是肇事者?希望你能如实交代。”见卢某海不承认冒名顶替之事,民警便亮出了侦查事实,见卢某海神色有变,便进一步向他言明作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

经过一番教育,卢某海终于意识到包庇的事情已败露,随即如实陈述了冒名顶替的经过,并指出其父亲卢某旺才是真正的肇事司机。

包庇父亲 构成犯罪终被判刑

最终,卢某海被公诉机关以包庇罪提起公诉,而其父亲卢某旺则被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当初只想着自己要是能把所有事扛下来,父亲就不用坐牢,而因事故造成的受害者的损失也会由保险公司赔偿,却没想到包庇也是犯法的,现在真的很后悔,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罚。”卢某海包庇一案日前在永定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当天,谈及自己的犯罪事实,卢某海供认不讳,并表示后悔不已。

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海在明知他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作虚假陈述冒充犯罪人,意图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态度好等情节,最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卢某海出于亲情替父亲顶罪在情理上可以理解,但已触犯法律,希望广大群众碰到类似的事情能理性处理,切勿以身试法。”6月21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审理该案的承办法官如此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