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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新闻网讯(郑素梅)1月8日,笔者从永定区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永定区人民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点自2018年上半年成立以来,监督办理了52件涉及江河、湖泊、水利、水库等领域案件。
监督办理的案件,有7件为养猪场私自排放污水,发生于下洋等乡镇,行政拘留6名责任人;1件为刑事案件,邱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从浙江兰溪市运回工业固体废料,倾倒在高陂、培丰、坎市等乡镇,数量近2000吨,破坏生态环境,10人被刑事拘留;其余案件为私自盗采砂石造成水土流失与非法电鱼、毒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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