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新闻网欢迎您!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哈尔滨医保部门解答“涉疫”医保政策

2020-02-28 16:01:19 来源: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疫情防控期间了解医保方面政策,减少人群聚集流动,26日,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权威解答“涉疫”医保政策。
问题 1:被确诊或确定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被卫生健康部门确诊或确定为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按规定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患者个人不支付医疗费用。
问题 2:疫情期间,在确诊或确定为疑似新冠肺炎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患者个人负担吗?
答:不需要患者个人负担。疫情期间,被卫生健康部门确诊或确定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其在确诊或确定为疑似新冠肺炎前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医保部门按规定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患者个人不支付医疗费用。
问题 3:新冠肺炎患者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和项目,医保给报销吗?
答:被卫生健康部门确诊或确定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时,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的纳入医保目录,按医保基金甲类报销。
问题 4:被确诊或确定为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地患者,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答:被卫生健康部门确诊或确定为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地患者,可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救治,医疗费用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降低报销比例的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统一清算,患者个人不支付医疗费用。
问题 5:疫情期间,特殊疾病(肿瘤、器官移植等)在门诊开药,一次是否可以多开一些?
答:疫情期间在哈市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的肿瘤患者,经医生评估后,一次最大购药量由原规定的 30天增加到90天。
问题 6:疫情期间,慢性病患者门诊治疗用药一次可以多开些吗?
答:疫情期间对特殊慢性病患者门诊用药实行长期处方管理制度。根据病情需要,特殊慢性病患者凭处方最多可以一次性购买12周相应病种的治疗药品。
问题 7:疫情期间,职工异地医疗费用如何报销业务?
答:疫情期间,为加强疫情防控安全,职工异地医疗费用报销采取限时段“网上预约”机制,参保人可在恢复正常办公后选择时间段进行预约。
预约登录网址:http://221.207.175.178:7989/personlogin/
问题 8:疫情期间,对欠缴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是否有特殊政策?
答:受疫情影响,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需在2、3月份办理续保缴费手续的,可延迟至4月份办理,在2020年4月30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连续缴费并按哈市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