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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文件的公告

2023-10-16 19:16:57 来源:   责任编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现予以公布。


附件: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2.《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5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六、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