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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行道树绝非“小事” 或将面临罚款+刑事追责

2025-11-12 15:53:42 熊 川来源:   责任编辑:   

在永定区,城市行道树作为生态屏障与公共设施,其保护已进入法治化严管阶段。近期多起破坏案例触目惊心:沙岗路居民环剥28.2cm胸径天竺桂树皮40cm、河滨路市民使用有害药物致树木枯萎死亡、公共绿地被占为菜地或堆放场……这些行为不仅破坏城市生态,更涉嫌违反《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面临每株最高2万元罚款及刑事追责。

“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者需按树木价值3-5倍赔偿,并处以高额罚款;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将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责任。”永定区园林管理所副所长江伍雅说,像龙岩某地业主委员会涉嫌未经批准砍伐3株树导致树木死亡,当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业委会作出了责令按3棵树木评估价12000元整进行赔偿,并处以该评估价的50%罚款;在2024年江苏金坛案例中,朱林镇4名居民因过度修剪香樟树被处以2500元赔偿及行政处罚;而2025年正宁闫某私伐11株柳树案,更以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司法判决,彰显了法律威严。

城市行道树是街头的“绿色卫士”,既是净化空气、降噪防尘、调节气候的生态屏障,也是稳固路基、保障安全的公共设施,更是城市文明的鲜活注脚。近期发生的多起破坏行道树事件,暴露出部分市民法治意识淡薄、公共利益观念缺失的突出问题。

“市民若遇行道树遮挡采光、影响安全等问题,可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专业修剪,严禁‘私力解决’。否则,永定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联合执法部门强化巡查,对破坏行为实行‘零容忍’打击。”永定区园林管理所副所长江伍雅表示,守护城市绿肺,需要法律与民心同频共振,这不仅是城市治理的必修课,更是文明社会的底线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