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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日报】力量联动 情理法融——永定“综治中心+法院”多元共治显成效

2026-07-23 11:01:13 陈立烽 肖剑芸来源:   责任编辑:   

近年来,永定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综治中心+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通过“常驻+随驻”方式入驻区综治中心,横向集成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纠纷排查、诉调对接等功能,纵向联动司法、城管、住建、妇联、政协等单位,走出了一条“资源整合、力量联动、情理法融”的基层治理新路径。2025年以来,已通过综治中心开展各类调解178件、司法确认20件,调解成功率达84%。

群众解纷“只进一扇门”

走进永定区综治中心,“土楼e法”和合共治调解室的牌子格外醒目。这里是永定法院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前哨阵地”。

力量常驻,服务前置。选派经验丰富的速裁团队法官和专职调解员,采取“常驻+随驻”方式入驻综治中心。常驻人员负责日常法律咨询、调解指导、诉调对接;随驻法官根据案件需要,随时到场参与重大疑难纠纷化解。这种灵活务实的入驻模式,确保了综治中心法律服务不断线、矛盾纠纷随时可调。

在综治中心,群众不仅可以申请人民调解,还能同步获得法律咨询、司法确认、立案指导等“一条龙”服务。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随驻法官会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并同步开通“绿色通道”,当天完成审查立案并做出确认裁定,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则直接转入诉讼程序,实现“调诉无缝衔接”。正如一位当事人所说:“以前遇到纠纷不知道找哪个部门,现在到综治中心,法官、调解员都在,调解完还能当场司法确认,一次性就解决了。”

部门联动,协同发力。横向,法院与司法、城管、住建、妇联等单位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纵向,区、乡镇、村居三级综治网络互联互通。物业纠纷联动住建部门、家事纠纷联动妇联、涉企纠纷联动工商联......“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协同解纷格局已然形成。

纠纷化解“事事有方法”

调解纠纷,光有平台还不够,关键得有管用的方法。永定法院在实战中总结提炼出“专业团队联动、矛盾症结联解、多方力量联调”的“三联”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纠纷精准施策。

在某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涉案企业与死者家属在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上分歧较大,家属情绪激动。综治中心接收案件后,协同法院开展联合调解,形成综治中心调解员主攻沟通疏导、法院主要指导调解的协同工作格局。正是通过法官与调解员的联动“会诊”,迅速厘清了“企业愿赔、家属要赔、分歧在金额”的核心矛盾,为后续调解指明了方向。

矛盾症结联解,找准利益“结”。在调解一起租赁纠纷时,调解团队没有停留在“欠债还钱”的表层,而是深入走访、逐笔核账,发现承租人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经营困难、账目存疑暂时无力支付;出租方也并非要“赶人走”,而是希望尽快回款。找准了这一症结,调解团队引导双方从“对立”走向“对话”,组织各方面对面核账、答疑,最终达成了共赢方案,实现了“解纷+纾困”的双重效果。

多方力量联调,撬动僵局“点”。对于一些“硬骨头”纠纷,积极借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族老、行业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

在调解涉及商铺租赁纠纷时,区政协委员林长宣以“同业者”身份参与调解——他本人从事商铺经营多年,对市场环境、经营压力深有体会。一方面,他向出租方说明商户“愿意履约但资金紧张”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协助法官向商户释明《民法典》中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用“同行对话同行”的方式,引导商户认清法律风险、正视履约义务。

基层治理“处处有温度”

客家祖训家规中蕴含着丰富的治理智慧。永定法院将客家优秀传统文化与法治精神相结合,打造“土楼e法”调解品牌,让调解工作既有法理,又有温度。

在某起生命权纠纷中,法官面对情绪激动的家属和心存顾虑的企业,没有直接搬出法条,而是先用“雇工佣力,当付足酬;若有伤病,宜加抚恤”这句客家祖训开场,既讲法律硬道理,又说人情软道理,引导企业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为后续调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利用村居法官工作机制,联合综治中心、司法局等单位,深入村居、社区开展“客家祖训与法治”宣讲活动,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将客家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结合起来,传播“和为贵”“讲诚信”的理念。2025年以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宣讲活动12场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

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永定法院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用一项项务实举措、一件件成功案例,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在这片客家热土上,群众解纷“只进一扇门”成为现实,矛盾化解“事事有方法”汇聚力量,客家祖训“处处有温度”润物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