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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2026-02-09 17:26:29 来源: 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责任编辑:   

兹有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张胜兴,男,行政执法证号:13080299042,不慎将执法证件遗失,执法主体为: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效日期:至2026年6月。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上述遗失证件即时作废,不再具备任何行政执法效力。非持证人持上述作废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