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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新闻网讯(程春顺)近日,永定公安部门查处了首起私自损坏拆除二维码门牌的案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唤起了群众爱护二维码门牌的法律意识。
10月17日14时许,永定分局凤城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访查工作中,发现东市场一家重新装修的店铺未张贴二维码门牌,疑似被故意拆除的。经调查了解,徐某因装修需要私自将该处张贴的二维码门牌拆除损毁,且在装修完成后未及时申报补牌张贴,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凤城派出所依法对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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