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多亏了镇综治中心的调解专班,不仅帮我们厘清了山林界限,还为我们赢得了应有的权益!”近日,在抚市镇综治中心的调解室内,里兴村8位村民握着调解专班工作人员的手满怀感激地说。这是抚市镇活用“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生动实践。 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历来是农村矛盾的“老大难”。位于抚市镇里兴村三组的四方山,随着煤矿的重组开发,新的矛盾也随之而来。“合同2023年就过期了,他们现在继续用我们的山场,连个招呼都不打,补偿更是没有影子!”村民们情绪激动地反映。原来,早期煤矿公司与村里8户村民签订了山场征用合同,但随着时间流逝,合同已然失效。当煤矿方准备重新开发时,煤矿公司并未与村民就续约和补偿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直接进场作业,这让依靠山场为生的村民感到权益受到了侵害。经多次沟通无果后,村民们的心结越系越紧,矛盾一触即发。这不仅关乎8户家庭的切身利益,更可能影响当地的和谐稳定与项目顺利推进。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抚市镇综治中心负责人介绍,接到调解诉求后,抚市镇党委十分重视,委派镇党委副书记张荣华专门落实跟踪此诉求,并将这起纠纷作为重点案件来抓。同时立即启动“综治中心+村调委会+乡贤评理室”三级联动机制,组建由综治、林业、司法、村干部、部分老党员等组成的调解专班。调解专班摒弃“坐堂办案”模式,带着测绘仪器、历史档案资料,多次深入争议山林实地勘测,对照林权档案逐一核对地块四至界限;同时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倾听双方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刚开始,调解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双方情绪对立,互不相让。村民们坚持“先补偿,后施工”,而煤矿方则希望项目能尽快推进。面对僵局,调解专班采取了“情、理、法”策略:一方面,调解专班多次深入山上现场,与村民代表促膝长谈,倾听他们的诉求和难处,理解他们对土地山场的深厚感情,向村民解释国家关于土地征用的政策法规,引导他们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用真诚赢得了村民的信任;另一方面向煤矿方阐明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强调尊重群众权益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同时,司法所人员还以案释法,为双方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山林权属的相关规定。 经过多轮的耐心调解,在镇综治中心的主持下,双方终于坐到了一起,就征用范围、补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达成了一致,签订了相关合同,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就此烟消云散。 近年来,抚市镇立足山区镇情,聚焦山林、土地、邻里等易发多发纠纷,将“枫桥经验”本土化、具体化。一方面,建强镇村两级调解队伍,吸纳林业、农业、司法等领域专业人才和乡贤、老干部加入,实现“专业人办专业事”;另一方面,创新“田间地头调解”“乡贤评理说事”等模式,把调解现场搬到纠纷发生地,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方式化解矛盾。同时,该镇还定期开展山林权属政策宣讲、矛盾隐患排查,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据统计,2025年,抚市镇共排查化解山林纠纷16起,调解成功率达100%,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实践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乡村振兴筑牢和谐稳定的根基。”抚市镇党委书记廖国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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