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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26-05-08 09:57:07 张河斌来源:   责任编辑:   

5 月 7 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永定区开展《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市人大城环专委副主任委员林红强,区领导张树焜,市区相关部门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永定区岐岭镇下山村、城郊镇淑雅溪水库、新恒基水电站、峰市镇青溪断面(国控)等地开展实地检查,现场察看水质情况,了解《条例》宣传普及、河湖长制建设、排污管控、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对永定区贯彻实施《条例》、推进汀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肯定。

检查组强调,汀江作为“客家母亲河”,其生态保护关乎流域群众福祉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大《条例》贯彻实施及宣传普及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要严格对照《条例》规定,聚焦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补齐工作短板,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汀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坚持系统治理、协同共治,以最严的法治、最实的举措守护好汀江碧水清流,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