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关于对永委发〔2015〕9号文件 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 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永委发﹝2015﹞9号)文件精神,现根据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落实执行作如下解释: 一、关于文件第三条“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主要措施”中的第五点“做好教职工岗位竞聘和超编学校(学科超编学校)教师分流工作”有关问题的解释。 1. 超编学校(含学科超编学校)教师分流到缺编学校(含学科缺编学校)任教,超编教师可以在带编分流或支教分流两种方式中自愿选择一种进行分流。 (1) 带编分流:超编教师自行报名到我区缺编学校(学科缺编学校)竞聘上岗,教师编制带入新任教单位(学校),工资(含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新任教单位发放,即编随人走,纳入新任单位正常管理。 (2) 支教分流:超编教师自行报名到我区缺编学校(学科缺编学校)竞聘上岗,教师编制保留在原任教单位(学校),工资(不含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原单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任教单位考核发放,即人走编制不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支教分流年限定为三个学年,支教分流期间每学年年度考核均合格者,支教分流到期后回原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支教分流期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由区教育局调配到其他缺编学校任教,编制、工资关系随人走,到新单位工作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支教分流教师在支教分流期间到龄退休的,回原任教单位(编制所在学校)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在本校未安排岗位的超编教师,可到本区缺编学校(含学科缺编学校)报名参加竞聘,区教育局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和教师自行选择的分流方式进行调配、选派;不参加缺编学校(含学科缺编学校)竞聘或落聘的超编教师,由所在学校上报区教育局按带编分流或支教分流方式统一调配或选派到本区缺编学校(含学科缺编学校)任教。 2. 教师转岗担任教辅、工勤等工作年限为三个学年,任期到后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和个人意愿适当调整岗位,或因教学需要个人申请转回教学岗位。 3. 教师担任学校安保工作,实行自愿原则,担任安保工作岗位转变,身份不变,职称不变。在自愿的前提下,让少数教师担任学校安保工作,主要是针对一些年龄相对较大,没达单列管理条件,且参加教学、教辅等岗位竞聘落选,又不愿意离开原任职学校的教师,可自行选择安保老师岗位。教师转岗担任安保老师任期为三个学年,因教学需要且学校有教学岗位时,可申请竞聘上岗转回教学岗位(城区学校的安保老师应回原校竞聘上岗,如要在城区学校竞聘的,必须符合城区学校选调条件,参加城区学校选聘,择优选调)。 为切实把好学校大门第一道安全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规模和布局配备若干名社会聘用的保安员,学校可在原来聘用的保安员中择优留用或重新聘用,无论是留用或新聘用的保安员,必须符合保安员任职资格、年龄和条件,区教育局配备保安员名额将另行下发。学校应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保安员职数,选聘保安员和动员教师自愿担任安保老师。教师转岗担任学校安保工作,双休日、节假日与其他教职工同等待遇,并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及有关会议、活动。学校要加强安保室建设,完善办公条件,加强安保队伍管理,完善校级领导带班,教师轮流值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安排行政带班、全体教师轮流值班时,安保老师要参与轮流值班、值勤。学校保卫干部、安保老师与保安员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安保老师、保安员上岗前,由区教育局安监股联系公安部门组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 关于中学教师到小学任教的教师资格问题。根据《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所以,中学教师到小学任教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为更好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部门将对中学到小学任教的教师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二、关于文件第三条“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主要措施”中的第六点“健全教师交流和支教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 学校要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教师交流和支教工作,确保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各学科课程;要严格教师交流或支教纪律;要鼓励学科富余教师积极参与交流或支教;要让教师带着专业态度、带着愉快心情、带着饱满精神投身新的学校的教书育人工作中。接受交流或支教教师的学校,要在学习、生活、工作上多关心、帮助、支持交流或支教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小学要根据教学需要安排中学到小学交流或支教的教师在完小及以上学校任教,与本校教师同学习、同教学、同考核、同待遇。各校要创设优化教师交流平台,充分用活、用好教师流动政策,以实现均衡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流动长效机制。 三、关于文件第三条“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主要措施”中的第九点“严格教职工考勤管理”有关问题的解释。 学校严格考勤管理,目的是通过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局将适时出台“教职工考勤管理指导意见”,将按照“严格规范、分类管理、适度弹性”的原则,规范学校考勤管理。 在教学期间教职工实行上班坐班制,任课教师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均在学校完成(家访及其他特殊工作除外);当天无上课的教师也应按时上下班,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要求安排教师做好教研教改、备课改作、学生管理及其他工作。学校要迅速落实教师办公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教职工办公条件和环境;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教师在学校食堂午餐,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监督,从今年新学年开始,每学期开学初五个工作日内,学校将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职工任课任职安排表等分别上报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师进修学校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督查、通报。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1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