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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意见 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

2015-08-27 08:33:00 冯川叶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东南网8月26日讯(冯川叶)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医改办等八个部门上报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社会资本办医的功能定位,要求加强规划引导、放宽准入范围、改善执业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突破,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到2020年,树立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疗服务品牌,基本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全省社会资本办医床位数力争达到全省医院床位数的25%左右。

放宽举办主体要求 下放各类医疗机构审批权限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优先支持台、港、澳资本或服务提供者到我省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或独资医院,支持台、港、澳医师到我省短期行医;对已取得大陆医师资格并定居大陆的台、港、澳医师,可在我省开设个体诊所,或以个人名义投资设立医疗机构。

社会资本举办5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护理院等由市、县卫计部门审批。医疗机构设置按审批权限,直接向负责审批的卫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无需逐级申请,需要征求下级卫计部门意见的,由审批机关负责征询。实行属地管理,各级各类社会资本办医,统一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卫计部门负责执业登记和变更登记。

放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准入

取消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时限。包括社会办医在内的医疗机构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即可申请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新农合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时,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及时纳入定点范围。

[###page###]落实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

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医保、新农合对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诊疗项目按规定予以报销。县级以上地方卫计部门应根据审批权限,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并依据公立医疗机构开业、更名、停业等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社会办医,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

制定医师多点执业具体办法,重点明确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注册、执业、责任分担等有关内容。鼓励探索区域注册和多点执业备案管理试点。多点执业医师的资质不再与职称挂钩,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按规定进行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并在人事聘用以及连续工龄计算等方面探索建立公立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衔接机制。为名老中医多点执业创造有利条件。

完善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对口帮扶合作机制

确定一批公立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与社会办医进行对口帮扶。创新帮扶模式,公立医院可以无形资产、管理团队、医疗技术入股形式,参与经营或托管社会办医,形成紧密型的合作机制,提高帮扶实效。鼓励支持公立医院医师到社会办医多点执业。社会办医可认定为城市医院医师晋升前基层定点服务的医疗单位。鼓励具有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通过医院管理集团等多种形式,在明确责权关系的前提下,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