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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监控违法处理须刷当事人身份证 杜绝买分卖分

2015-11-03 08:46:00 陈雪芳 刘君华来源: 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交警总队获悉,昨日起,全省所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必须先刷当事人二代身份证,否则窗口将无法处理。目前,身份证读写设备已安装到位。

据介绍,厦门、福州、南平等地在上个月就已经开启该通道。昨日起,全省市民在前往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本人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交警人士介绍,这是为严格鉴别违法处理人身份,杜绝“买分卖分”。

据交警总队相关人士介绍,去年12月,我省对电子监控抓拍的车辆交通违法恢复记分,如何更有效地防止“买分卖分”,一直广受关注。此次增加了刷二代证的环节,更有利于对违法处理人的身份进行甄别,让违法处理与居民身份证挂钩,有利于对“一证多车”的监控。

据介绍,根据违法处理系统,一旦发现一本驾驶证同时给多辆车处理违法或一辆车使用多本驾驶证处理违法时,系统会自动提示,交警会核实、调查。一旦发现相关人员有“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其驾驶证就会被纳入“黑名单”,被违法处理系统锁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