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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遵纪守法大病可多报销说起

2016-06-16 09:20:13 张志星来源: 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   

遵纪守法家庭成员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这是龙岩市实施的“三个10%”平安奖励政策之一,在全国属首创。(《闽西日报》6月4日一版)

此前,我市于2012年启动“平安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对每年评选出的平安村居群众实行“两个10%”奖励,即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贴补10%,参加新农保的60周岁以上村居群众,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10%。

这三个10%向全社会传递出清晰的信号:遵纪守法好处多多。其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激励全社会都来做遵纪守法的人,进而营造出平安和谐社会来。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法纪除了惩处功能之外,还有保护和激励的作用。如果说惩处是法纪“硬度”的一面的话,那么保护和激励就是法纪“温度”的一面。增强法纪的“硬度”,可以将违法乱纪者绳之以法、律之以纪,让其为自己逾矩越线的行为付出代价,可以产生警戒效应。法纪的“硬度”和“温度”兼而有之,但两相比较,现实生活中法纪“硬度”功能远甚于其“温度”作用。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这既有赖于治凶处恶,惩恶扬善,更有赖于激励全社会共同遵纪守法。

为此,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惩处不是唯一目的”,惩处只是手段的法治理念,大力提倡“无情的法纪,有情的操作”。另一方面要补上法纪“温度”短板,在奖励遵纪守法上做文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所谓“种德者必养其心,守法者必利自身”。对遵纪守法者可以评“星”表扬,可以上光荣榜表彰,甚至可以得到真金白银的奖励,正如龙岩市“三个10%”的以资鼓励,定会让遵纪守法者挺直脊梁,增强遵纪守法自豪感、荣誉感,又让遵纪守法者切实得到实惠,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其激励作用会像航标明灯一样指引人们崇尚法纪,遵守法纪。而法纪“硬度”和“温度”兼而有之,双管齐下,必然会营造“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良好法治生态,对提高社会和谐程度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