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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激励研发人才促进成果转化

2018-11-06 16:36:49 郑素梅来源: 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   

永定新闻网讯(郑素梅)10月29日,笔者从永定区政府办获悉,该区前一阵出台了激励研发人员政策,促进科研成果的经济转化。

政策鼓励科研成果完成者与单位签订科研成果转化协议,科研人员可自行创办企业,或以技术入股进行产业化转化,其享有该科技成果在企业中收益的比例可高于50%。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可利用本单位的科研资源和自身科研技能为企业开展有偿服务。

支持区属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新创业,享受有关政策待遇。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区政府批准,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引导科研人员向企业一线有序流动。科研人员承担企业科研项目所获收入、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研经费绩效奖励,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探索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用人单位等市场主体评价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和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对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区财政按其奖金30%标准给予配套奖励。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海峡股权交易市场等实现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运用技改贷款等业务支持传统产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业务。对在上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或团队,区财政按其所获奖金30%给予配套奖励。允许国有企业采用许可方式转化科技成果,试行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作为企业上缴利润抵扣项。

提高科研经费投入,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9%以上,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投入达55人每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要达到2件。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每年科技投入的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力争实现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