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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众志成城保民平安 ——龙岩公安超常规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11-07 09:23:49 张春波 王占鑫来源: 闽西日报  责任编辑:   

自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龙岩市公安局精心组织,重拳出击,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整治了一批社会治安乱点,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26日,龙岩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5起,在侦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25个,破获黑恶势力团伙案件217起,破获涉恶案件443起,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51名,已发放举报奖励36人次205000元。

高位开局强责任

专项斗争以来,市公安局党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全市公安机关中心工作、首要任务、政治责任和“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

第一时间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及中央政法委、省政法委、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会议精神,先后组织召开20余次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会议或推进会,研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效率组织到位。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黑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深入基层与一线民警并肩作战。抽调精干警力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第一速度坐镇指挥。实行主要领导坐镇督战,成功收网统一行动,抓获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侦办案件出重拳

市公安局党委把扫黑除恶纳入绩效考核,实行案件办理跟踪督导和责任追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避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实行线索核查案件攻坚工作指导组驻点制度,抽调精干警力组建工作指导组,参与到各县(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和案件攻坚工作中,即当督导员,又当战斗员。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级警种部门不等不靠,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承担好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能任务,聚焦工作重点,围绕关键环节,提升打击力度,持续保持对涉黑涉恶的猛烈攻势,全力确保专项斗争深入有效。

政治建警强队伍

强化头雁效应。结合每年组织开展的“下所当兵”活动,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头雁”作用,深入基层与一线民警并肩作战,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战时保障。市公安局研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评选战时先锋党支部、先锋党员,切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精神动力、组织支持和舆论环境。

严格督导考核。抽调多警种部门人员成立4个专项巡察督导组,赴基层一线督察巡察。今年以来,市局主要领导先后10余次深入市“扫黑办”、各县实战一线实地调研督导推进。结合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市局党委班子成员20余次深入各地乡镇(街道)村(居)督导检查扫黑除恶斗争护航换届工作,严防黑恶人员染指基层政权。

发动群众出实招

为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市公安局紧紧抓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统筹安排各辖区派出所牵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纳入综治工作,最大限度地组织辖区公安民警、社区干部、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张贴宣传通告于乡村、街道社区、车站、集贸市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和场所,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线索,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斗争。

在全市警务微信集群平台、当地主流媒体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红土警务报等公安自媒体,以及各地自行刊发的宣传平台,均统一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专栏,市、县主流媒体发布《举报通告》和《悬赏通告》300条;在龙岩公安微信公众号开展扫黑除恶问卷调查等,提升群众参与率知晓率;公布举报电话,全面发动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常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