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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

2021-04-22 16:26:27 来源: 永定新闻网  责任编辑:   

永定新闻网讯(陈珍 赖灿富)4月19日下午,永定区城市管理局园林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南通路二巷路口堆积了一些新鲜树枝树干,有人正在锯树枝。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要求其出示砍伐合法手续。经确认,其行为属无手续擅自砍伐,违反了《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当事人携相关证件到城市管理局接受询问。

经调查了解,遭砍伐树木为红花洋紫荆。当事人为该树木附近的店铺老板,因树木遮挡店面视线,遂擅自锯断其中3根大枝条及部分树枝,但未对树干造成致命砍伐。鉴于当事人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且其行为未造成树木死亡,根据《龙岩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区城管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永定区城市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将可能面临损失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给予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因建设或者他特殊需要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或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可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定区城管局窗口,查看申请条件及方式、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0597-325381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