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永定新闻网讯(张昌明)近日,永定区司法局城郊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村民因“喝酒”引发的纠纷。 5月上旬的一天,城郊镇某村村民郑某甲与郑某乙双方都在一共同的朋友家吃饭。席间气氛高涨,郑某甲在敬酒时不小心把酒溅到郑某乙眼睛里,郑某乙认为郑某甲是故意的,故意让他出丑,便十分生气,双方发生争吵,引发纠纷。 司法所的调解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介入了调解,了解到郑某乙去医院检查后发现眼睛并无大碍,但是郑某乙认为郑某甲应当给予自己一定的赔偿,郑某甲则认为双方都是朋友,自己本身不是出于故意,医院的检查费用自己会出,至于其他费用则不愿再出。 了解双方各自的诉求后,调解员便对纠纷双方耐心地做起了思想工作,并适时运用“讲道理用温言,如春风化雨;遇纠葛须忍耐,则和气致祥”“常怀感恩常快乐,莫记仇怨恨莫纷争”等客家家训对双方进行劝导。调解员热心真诚的态度加上质朴的语言让双方都比较容易接受,双方相持不下的僵局被打破。最终郑某甲同意在支付郑某乙在医院的检查费用后,另外赔偿一定的费用,郑某乙表示认可,且不再追究郑某甲的其他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一场因“喝酒”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的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的可能,维护了村庄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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