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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优秀纳税企业”“优秀办税员”和“纳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06-14 16:51:53 来源: 永定新闻网  责任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永定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精细服务,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共同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永定区税务局、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龙岩市永定区总工会和龙岩市永定区工商业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优秀纳税企业”“优秀办税员”“纳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次活动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将评选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结合,从符合条件的企业中评选出“优秀纳税企业”,从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税人员中评选出“优秀办税员”,从符合条件的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中评选出“纳税服务标兵”。

二、评选对象

(一)“优秀纳税企业”的评选对象:连续两年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且其办税人员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办税员”;

(二)“优秀办税员”的评选对象:各税务分局推荐的企业办税人员;

(三)“纳税服务标兵”的评选对象:各税务分局的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

有关事项详见《2022年“优秀纳税企业”“优秀办税员”和“纳税服务标兵”评选办法》(附件1)。

三、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分为:宣传发动、分局推荐、综合评定、公示和通报表扬等5个环节,具体详见《2022年“优秀纳税企业”“优秀办税员”和“纳税服务标兵”评选办法》(附件1)。

四、激励措施

区税务局、区委文明办、区总工会和区工商联将对被评为2022年“优秀纳税企业”“优秀办税员”和“纳税服务标兵”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发文通报表扬和奖励。

(一)通报表扬

区税务局、区委文明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文通报表扬,向“优秀纳税企业”“优秀办税员”和“纳税服务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向“优秀办税员”适当发放税收宣传品。

(二)结果运用

1.向“优秀办税员”所在企业发出年度评先评优建议书,聘请“优秀办税员”作为税法宣传志愿者、纳税辅导志愿者、税收监督志愿者、税收服务体验师。

2.在出口退税、发票领用、日常办税等环节为“优秀办税员”提供一系列“绿色通道”和“容缺服务”,让诚信企业畅享优惠和便利。

3.在税务部门与银行推出的“征信互认、银税互动”服务中,主动为“优秀办税员”所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息,积极协调合作银行为其所在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优先给予免于抵押、增加授信额度、下浮贷款利率、缩短审批时间等融资优惠。

4.对“优秀办税员”所在企业提供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5.“优秀办税员”所在企业为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以每次按上一个月实际使用量的3倍内领用发票,所在企业为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以每次按上一个月实际使用量的2倍内领用发票。

6.按评选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规定向市税务局推荐“优秀办税员”和“纳税服务标兵”荣誉称号获得者。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由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区委文明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牵头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税务局分管纳税服务股的局领导担任。

(二)加强沟通配合

区税务局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区委文明办、区总工会、区工商联沟通联系,密切合作,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评选工作,确保活动公平、有序、有效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灵活运用各类新闻媒介特别是新媒体、融媒体的作用,做好动员参与、公示和通报表扬、宣传报道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接受内外监督,并征求纪委、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有效保障评选活动公正性和权威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在全社会掀起“税收你我他,治税靠大家”的税收共治氛围。

(四)加强疫情防控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安排活动形式,合理推进活动进程,确保疫情防控和评选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下载:

(1)2022年“优秀纳税企业”“优秀办税员”和“纳税服务标兵”评选办法.doc

(2)2022年“优秀纳税企业”评选申报审核表.doc

(3)2022年“优秀办税员”评选申报审核表.doc

(4)2022年“纳税服务标兵”评选申报审核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永定区税务局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总工会

龙岩市永定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6月8日